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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模式组建与运作。2007年中心被正式遴选为广东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一个有固定编制、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经费、固定研究方向,直属学校从事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的实体性研究机构。
  中心正式成员共有12人,包括学校特聘教授2人(均不占学校编制),专职研究人员9人(均为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 7人具有博士学位),专职行政人员1人(在编在岗)。专职研究人员以法学学科为主,并涉及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此外,中心还聘请校内外兼职研究人员17人。
  中心设置有4个研究室与2个实践机构,即人权理论研究室、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研究室、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研究室、国际人权研究室以及教育培训部和法律援助部。
  在对外交流方面,中心与丹麦、瑞典、挪威等国家的人权研究机构有着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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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12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中心承办的“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广州大学举行,会后又就“金融危机背景下珠江三角洲外来工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 424--26日,广州大学副校长、中心学术委员董皞与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出席了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举行的“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并在主题讨论中分别作主题发言。
- 2009329,谢建社教授应邀在北京京西宾馆参加太湖文化论坛首届年会专家座谈会。
- 200931724日,丹麦人权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林博(Lone Lindholt)应邀来中心进行工作访问。双方就在行项目及进一步的合作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和探讨。323下午,林博为广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作了题为“人权的原则”学术讲座。
- 2009317,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应邀赴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就“摒弃五个主义——新中国60年法制建设基本经验总结”作专题讲座。318,李先生对亚洲人权委员会进行访问。
- 20093月,收到挪威奥斯陆大学赠送外文书籍35册。
- 2009121,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在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     2008年12月16-18日,谢建社在深圳市麒麟山庄参加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大学共同举办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2008沿海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 20081212-13日,杨松才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刑事诉讼法项目平台会议,会上就刑诉法修改建议稿的可行性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认。
-     2008年12月6-7日,由我中心主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大学法学院与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协办,丹麦人权所资助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市江悦酒店举行。与会人员包括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以及实务部门的领导。会上就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理念、被指控人权利告知问题、刑事辩护权的保障与落实、强制措施、刑事证据制度的建立健全、起诉裁量权(包括未成年人暂缓起诉问题)以及死刑案件特别程序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 2008121,德全英在北京参加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改革开发与人权事业30年”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是改革开放30年中国人权事业,其发言的论文题目是“多民族国家的法治:中国经验”。
-     2008年11月27-28日,谢建社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参加由中 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主办,中 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承办的“广州市第七次文化发展战略研讨会”。
-     2008年11月16日,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教授与国务院新闻办七局局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教授受聘为中心学术顾问并来中心调研。
-     2008年11月8日,谢建社在广州颐和大酒店参加由广东省社科联组织的“岭南学术论坛”,并作题为“勇于应对白发浪潮,创新社区养老模式”的发言。
-     2008年11月4日,谢建社在广州市慈善会参加关于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为白血病学生设立公益慈善募捐箱活动的研讨会。
-     2008年10月30日-11月2日,刘志强和陈佑武赴北大参加由北欧三国和北大共同举办的第一届人权教育年会。
- 20081015,德全英在北京参加由香港大学法学院和汕头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律与宗教”研讨会,会议主题是法律与宗教,其发言论文题目是:“19世纪法国与德国政教关系比较”。
-     2008年9月22-25日,中心在广州大学桂花岗学术交流中心举办了“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人权保障研修班”(第五期)。此次研修班邀请了25名来自广东省、湖南省和江西省的公检法工作人员及律师代表参加,安排了国内刑事诉讼法与人权领域专家樊崇义教授、左德起教授和陈瑞华教授等作专题讲座,议题主要是围绕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的人权保障问题。
-     2008年6月24-28日,在汕头大学举办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修班。参培人员为汕头地区100名警察。邀请了李步云、徐静村、杜钢建、陈瑞林、左德起多位国内知名的刑事诉讼法专家前来授课,并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学员进行讨论和交流,以便更好地提出切合实际的专家建议稿。
-     2008年6月16-18日在桂花岗校区举办全国农民工权利保障学术研讨会。与会人员包括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研究员、陈永亨副校长、省、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学者、国内学术界专家/学者、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及人权研究中心成员、广东工业大学部分师生等。这是在广州组织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问题与对策学术研讨会。研讨会集聚全国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提出对策,它的理论成果将在全国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     2008年6月6日,挪威人权研究所高级研究员Lisa教授在深圳大学李薇薇教授的陪同下访问中心。双方主要就在中国开展“劳动权益保障”研究进行了沟通、了解。
-     2008年5月27日,北京中远项目管理公司来中心调研。会上介绍了双方基本情况并了解合作意向。
-     2008年5月24-25日,刘志强在广州出席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广东商学院广州联合举办“公共财政与宪政建设(改革)学术研讨会——宪法学与财税法学的学科对话”。
-     2008年5月7日,李步云教授参加中宣部、中政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山东作题为“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回顾与展望”的专场讲座。同时听讲的有省、市、县、乡干部共20万人。中央电视台12频道于当晚作了详细报道与访谈。
-     2008年5月15日,刘志强应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为广外师生作了一场关于“人权法视角与品位:人权基本理论几个问题”讲座。
- 20085月,杨松才在北京参加刑事诉讼法修改项目平台会议,就会议进展情况与合作各方交换意见。
-     2008年4月15日,陈永亨校长与蔡兴勇处长来中心调研。李步云教授就中心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及中心管理等内容作了汇报。两位领导认真听取并就引进人员待遇、人员配置、基地配套经费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性的方法与指导性的意见,达到了良好的沟通效果。
- 20083月,杨松才在北京参加刑事诉讼法修改项目平台会议,就会议进展情况与合作各方交换意见。
-     2008年1月19日,在畔山酒店举行刑诉法修改项目平台会议,讨论08年项目预算问题及本年度活动计划。
-     2007年12月24-28日,在广州市疗养院举办广州市法院系统刑诉法修改研修班。此次研修班邀请了全国著名的刑事诉讼法专家像樊崇义教授、胡云腾教授、陈瑞华教授等前来授课,与广州市法院系统的法官们对刑诉法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看法,主要目的是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更加完善的关刑诉法修改的专家建议稿。这是我校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所开展的活动之一。
-     2007年11月28日,在广州大学城举行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基地挂牌仪式及人权实践与理论研讨会。与会人员有庾建设、陈永亨等校领导、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郭道晖、杜刚健等人、省教育厅领导、校兄弟院校领导等、法学院领导、中心全体成员。
-     2007年9月6日,李步云教授应中宣部、中政委、中央机关工委、国家机关工委、司法部、总政治部、中国法学会、北京市委之邀,在人民大会堂为在京厅级以上干部一千余人作法制讲座。
-     2007年1月23日,在广州大学城举行省内专家评估基地筹备工作会议,由陈永亨校长主持,社科处、图书馆、财务处领导、法学院领导、教师、中心全体成员参加,省内专家听取校领导介绍中心近年的工作情况,及申报人员对相关课题的论证报告,并对基地申报材料提出中肯意见。会后参观了中心的办公及科研场所,给予高度评价。
-     2006年12月10-16日,中心在广东省检察官学院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改理论与实践研修班,邀请数位国内刑事诉讼法专家参与,和省内检察系统30名处级骨干进行研讨。
-     2006年12月6-8日,杨松才、陈佑武在北京中协宾馆参加刑诉法平台会议,对2006年工作进行总结,对2007年工作进行安排。
-     2006年11月29日-12月6日,李步云赴德国参加政党与宪政国际研讨会。
-     2006年11月5-15日,广州大学人权高级访问团(陈万鹏、李步云、董世明、陈建飞、邓成明、李毅、梁泽民、林雄飞、杨松才)赴北欧四国访问。华南地区首个高级人权代表团访问北欧。访问团先后访问了丹麦人权研究所、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中心、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
-     2006年10月25-28日,舒韔赴韩国光州参加了由韩国5.18基金会举办的亚洲人权网络论坛。
-     2006年9月7-8日,李步云、杨松才、黄立、刘志强在北京花都酒店参加了人权案例编写工作会议。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马伶女士、以及来自香港大学、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等单位的编写人员与会,会议对原来初选的案例进行了审定。
-     2006年8月30日,李步云、杨松才、黄立参加了在北京华侨饭店举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疑难问题高级研讨会。来自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全国 人 大 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律师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     2006年8月27-29日,杨松才、黄立在北京海淀检察院参加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平台项目工作会议。会上就之前8个月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对今后三个月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包括对刑事诉讼法需要的条款进行了讨论。
-     2006年8月6-19日,来自中国、丹麦、瑞典、英国的专家,来自全国二十多所高校的教师,中心全体成员在广州嘉鸿华美达广场酒店参加了由中心主办的刑事司法与人权保障高级师资研修班。本次研修班旨在为中国各主要法学院和法律研究机构的刑事诉讼法、刑法或人权法教师提供高级培训研讨,推动参加者深入研究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护问题,提高其教学和科研能力,并促进其所在研究机构以及全国范围内人权教育、研究的发展。
-     2006年7月29-30日,陈佑武、舒韔参加由社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传媒法与人权法”学术研讨班。
-     2006年6月7-9日,杨松才参加在北京九华山庄举行的平等权与公益诉讼国际研讨会。来自美国、瑞典、挪威、丹麦、韩国、中国2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代表与会。会议针对中国在反歧视立法方面的缺失做了充分的讨论。
-     2006年5月9-27日,丹麦人权研究所所长MORTEN再次来访。丹麦人权研究所所长Morten?Kjaerum教授携夫人 Mette?Hartlev来访我中心。访问期间,为我校、华农以及华工的学生分别作了题为“联合国人权改革进程”、“安乐死与人权”以及“生物技术应用与人权”的专题讲座,各校学生均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与学习的热情。此外,Morten夫妇参观了本地的工厂,并与中大的部分学生进行了交流。尔后,杨松才陪同莫顿夫妇到湖南大学、吉首大学、东南大学等大学讲学。
-     2006年5月,由广 大 法 学院牵头,开展“人权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工作。
-     2006年4月20-27日,舒韔参加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图书管理员/资料员国际人权信息与资料培训课程。该课程由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研究所资料室工作人员及武 大 法 学院教师授课,培训内容包括人权图书馆建设、人权参考资料查询以及国际人权法基本知识介绍。
-     2006年4月3日,在天峻大厦举行刑诉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专家研讨会----“刑事法制与和谐社会”。参加人员包括检、法机关代表,卢汉桥教授、谢建社教授,报社记者,中心黄立、刘志强、陈佑武与舒韔。与会者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结合自身实践或研究成果,展开交流、讨论。
-     2006年3月9日,丹麦人权研究所研究员Hatla?Thelle与广州大学法学院部分学生座谈。Hatla?Thelle女士听取了学生代表对法咨社活动的介绍,并就其他与法律援助有关的问题与与会者进行交流,讨论。
-     2006年3月8日,Hatla?Thelle 教授在杨松才和杨高峰的陪同下访问了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该中心在法律援助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就。
-     2006年3月6日,暑期师资培训班筹备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中心、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丹麦人权研究所的代表。会议上对此次研修班的时间安排、课程内容等相关方面做了具体安排。此次研修班研讨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权法前沿理论和最新发展,刑法理论与实践,刑事诉讼法修改及其展望等若干问题。
-     2006年3月3日,泰国与香港人权学者访问中心。访问学者与中心成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学者们给予中心高度评价。
-     2006年1月15-18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广州会议。与会人员来自丹麦人权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北京金鼎律师事务所、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丹麦方面首先通报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并且将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本项目的进行。进行了细致的任务分工,并且对问卷设计进行了讨论。邀请了尼泊尔专家介绍如何开展田野调查,吸取经验。尼泊尔专家对调查问卷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2006年1月10日,广大陈永亨校长与国际交流处李毅处长来中心调研。这是陈永亨校长接手科研工作后第一次来中心调研.会上,两位领导认真听取了李教授关于中心成立以来各项工作,特别是对外学术交流情况的汇报.黄立教授和刘志强博士在会上发言.陈校长对中心工作予以肯定,并就一些问题作了回应.李处长也就相关问题对中心的工作表达了意见和建议。
-     2005年12月8日,杨松才应英国驻广州总领事的邀请,参加了领事馆为英国驻华大使韩魁发在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邸举行的欢送宴会,来自广东、广西、福建等省60多位宾客赴宴。韩魁发先生表示,李步云教授和杨松才博士在中国的人权教育方面取得了了不起的成绩,欧盟和英联邦国家的许多人权教育工作者都知道你们,它们当中的许多机构都愿意和你们合作,包括他的新工作单位——剑桥大学。
-     2005年11月14-16日,Lisa?Stearns女士来访。Lisa?Stearns女士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其丈夫曾担任挪威驻中国大使达10年之久,她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主要研究中国劳动雇佣方面的问题。她除了访问了中心外,11月15日上午,Lisa女士在大学城为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授课。此后,在李步云和杨松才的陪同下,Lisa女士访问了广东省 人 大 法工委,会见时有广东省 人 大 法工委主任以及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的部门领导、广州市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在座。
-     2005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会议在广州畔山酒店举行。与会人员包括Hatla?Thelle、中心杨松才、黄立、刘志强、舒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律师协会、惠州市刑侦大队亦派员、连州刑侦大队及广州大学法学院代表。
-     2005年10月24-25日,Lone?Lindholt、Hatla?Thelle、Lisbeth、中心全体成员、CASS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参加了在广州畔山酒店举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会议。丹麦考察团十分满意与我方的合作,对中心的工作予以高度的肯定。会上对如何构建一个良好的四方合作平台进行了探讨;对未来工作进行一个较具体的规划。各方分别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对未来写作的进行,进行了探讨。会议明确了四方在今后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依项目合作协议,课题最终成果形式将为《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以专家稿的形式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提供参考。
-     2005年10月17日,中心李步云、杨松才、黄立与刘志强会见了丹麦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Anne Louise Winslov女士等一行四人,会谈在丹麦驻中国大使馆会举行。双方在愉快的气氛中交流了合作的意向,丹麦外交部对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     2005年10月15-16日,人权研究中心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刘志强副研究员在北京昌平九华山庄参加“人权案例评述”第二次课题会议。会议由李步云教授主持,会议还邀请到瑞典专家Christina?Johnson教授、中国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白桂梅教授及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办事处代理主任马耿(0tto? Malmgren)先生与会,此外课题成员还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所、郑州大学和湖南大学法学院成员。会议主要听取专家Christina Johnson教授、白桂梅教授及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办事处代理主任马耿(0tto? Malmgren)先生对“人权案例评述”课题研究意见,并与课题成员对课题选择案例的范围和来源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     2005年10月,中心自成立以来在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方面的成果在广州大学新校园落成暨合并组建五周年成果图片展上展出。
-     2005年9月15-30日,杨松才作为广州大学人权中心的代表(也是来自中国的唯一代表),参加了丹麦外交部主持的丹麦人权研究所全球合作伙伴代表会议(从分布全球60多个国家的合作伙伴中选出了约20位代表与会),会议主题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人权教育与研究合作”(The Cooperation of Human Rights Research in Globalization)。而后又飞往挪威,参加了在奥斯陆大学召开的“中国人权教育与研究国际研讨会”(Human Rights Education and Research in China),来自中国、丹麦、挪威、瑞典、奥地利等国的学者参加了会议,奥地利著名学者、联合国反酷刑特别报告员Manfred Novak教授在会上就酷刑问题做了专题发言,杨松才在会上宣读了自己的论文“关于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思考-以国际人权标准为视角”(On the Amendment of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al Law-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     2005年8月18日,中心杨松才、黄立、刘志强与舒韔赴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与英国总领事馆官员陆恺、刘鸣会谈。主要介绍中心基本情况、和国外的一些合作项目,包括与丹麦合作的两期人权班,并与英国总领事馆官员交换了合作意向。
-     2005年7月,在广州半岛游艇会酒店举办人权案例选编课题组成员全体会议。来自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湖南大学的课题组成员和中心李步云、杨松才、黄立、刘志强、舒韔、万卉等参加会议。
-     2005年7月18日,人权中心从广园校区整体搬入大学城校区。
-     2005年7月,完成司法部重点课题“人权法的若干理论问题”。该课题是李步云教授在湖南大学时承担的司法部课题,但完成该课题则主要在广州大学。该课题主要是对人权法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以同名专著为结题形式。该专著以专题的方式组成,主要作者包括李步云、郭道晖、龚向和、陈佑武等人。目前已完成书稿的编写、统稿工作,将由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
-     2005年7月,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度重点课题“法律监督与公平正义”。2004年9月—2005年4月,本课题组的全体成员投入到了艰苦的调查研究工作中。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2005年4月拿出了本课题的初稿。在2005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课题中期检查会上,李步云教授代表本课题组作了重点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和与会代表对李教授的发言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领导认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可以作为本年度唯一不参加专家组审核的课题予以结题。在此次检查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还决定将本年度的各项课题编辑完成后结集出版。根据李教授的意见,统稿、压缩工作由李教授亲自动手;各课题组成员的工作主要是积极争取将各自所撰写的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至此,研究工作顺利结束。
-     2005年6月19-24日,在广州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举办第二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研修班的教学内容十分丰富,既有人权研究中心的专家讲课,也安排了国内学者作专题讲座,受到了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研修班在广州大学新教学楼人权研究中心的会议室内举行了一次热烈的讨论会。研修班开学的当天,就有多家电视台、报社的记者前来采访、报道。《南方都市报》更以整整2个版的专题报道“一次‘尖端’、‘敏感’的人权培训”,在社会上形成了巨大的影响。
-     2005年6月12-19日,舒韔赴香港参加亚洲人权论坛。为期一周的“人权论坛”,分别就“民主与法治”、“食物权“、”审判公正“、”反对酷刑“、”生存权“以及”地区人权保护机制“等主题,为与会者提供了互动交流的平台。会上,来自中国、韩国、泰国、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印度、越南、巴基斯坦以及阿尔巴尼亚等国的各个人权研究机构以及人权保护组织的20多名与会者,分享人权研究及保护心得,探讨具体人权问题的实质原因,并尝试性地提出改善意见。亚洲人权委员会还组织与会者参观了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这是一次开放式的讨论会,与会者普遍认为,人们由于文化的差异,国家政策的不同,以及国家之间交流的深度和广度的限制,对于邻国的国情、人权状况等等问题,往往存在着某种有失偏侼的观点和看法;这次会议是一个相互交流、促进理解的良好平台。
-     2005年6月5-7日,中心全体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接待丹麦人权研究所所长Morten教授。6月6日上午,在广州大学广园校区办公楼召开座谈会。广州大学校长庾建设教授接见了Morten所长,并和参加会议的全体成员合影留念。李步云教授主持了座谈会并代表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对Morten所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Morten所长对广州大学和人权研究中心的盛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今后在更广泛的领域继续开展合作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会后,在畔山酒店举行了欢迎宴会。6月6日下午,Morten所长在大学城为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作了生动的演讲。
-     2005年6月,中心成员在白天鹅宾馆接待了挪威人权研究中心Lisa教授。Lisa教授此次来广州是参加一个重要的国际会议,并借此机会看望李步云教授。李教授和Lisa教授进行了热情的交谈。李教授向Lisa教授介绍了到广州大学成立人权研究中心的目的,一年来开展人权研究和教育的基本情况,目前已经取得的成绩和社会影响。Lisa教授在对李教授表示了由衷的钦佩和敬意后,也希望能够在挪威人权研究所和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合作方面作出努力。
- 2005年5月,李步云在长沙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包丽敏的专题采访。《中国青年报》以“为了人的幸福”为题报道了这次采访的内容。
-     2005年4月,广州大学开设“人权法”全校选修课。授课人员包括李步云、邓成明、杨松才及陈佑武。该课程内容主要是系统介绍人权法的基本理论、人权在各部门法中的体现、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情况。由于有李步云这样的大师级人物主讲,学生的反映十分强烈。有学生说:听这样的课可以影响人的一辈子。开设这门课程的影响非常广泛,在《羊城晚报》和广州大学校内媒体对此作出报道后,新华社广东分社派遣了4名记者听李步云老师上课,并专题采访了李步云老师。
- 2005年4月2-4日,在广州大学广园校区办公楼召开《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后期工作检查会,与会人员有Lone?Lindholt、傅华伶及课题组全体成员。此次会议是项目结束前的最后一次工作检查。在会上,杨高峰、黄立、朱俊强、杨松才分别汇报了本组的工作情况,并对如何整理和统计田野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作了汇报。各组还汇报了准备写作的主要框架结构和风格,也谈到了研究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李步云教授、Lone?Lindholt博士和傅华伶博士对各组的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了重要的指示,并对后期的写作要求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     2005年2月底,为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以保证实现本中心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人权研究中心的主要成员在从化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认真地研究和讨论了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包括组织机构及运作、专职人员的管理、兼职人员的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     2005年2月26-27日,在广州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了“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中期工作检查会,参加人权有课题组全体成员及Hatla?Thelle。此次中期检查会主要是检查项目开展半年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在会上,黄立、朱俊强、梁玉霞、杨松才、彭娟分别汇报了本组的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开展田野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以及调查的具体过程。各组的其他成员也汇报了在调查和研究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在认真听取各组的汇报后,李步云教授和Hatla?Thelle教授对各组的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指示,并对后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     2005年2月21-24日,杨松才在上海参加由北欧三国人权研究机构组织的中国人权教育与研究的最新发展国际研讨会。这是一次高水平的人权教育与研究国际研讨会,哈佛大学法学院人权中心主任Henry?Steiner教授出席了会议,杨松才在会上做了“律师的作用-来自实践的分析”(The Role of Lawyer-Case Study)专题发言并提交了论文。
-     2005年2月,李步云教授在北京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裴智勇的专题采访。《人民日报》在2005年1月8 日,以《敢开第一腔的学者》为题,以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这次采访的内容。这次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     2004年12月24日,黄立参加广州市社科联主办的广州市社会治安状况评估会。此次会议是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邀请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评估广州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探讨广州市公安工作的成绩和不足,为加强和改进广州市的社会治安献计献策。
-     2004年12月19-21日,李步云、黄立、陈佑武及舒韔在亚洲国际大酒店接待了丹麦记者Lars?Hedebo和Flemming。Lars  Hedebo先生和Flemming先生受丹麦人权研究所的聘请来检查2004年度丹麦人权研究所在中国的合作项目和课题的开展情况。广州大学的校领导和国际交流处的领导接见了他们。人权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陪同他们参观了大学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和他们进行了一整天的工作交流,回顾了在过去的几年中与丹麦人权研究所的合作历史,详细介绍了几个合作的项目的进展情况,也对今后的合作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设想。2位丹麦专家对人权研究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表示回去以后将“写一个很好的报告”给丹麦人权研究所。
-     2004年11-12月,杨松才赴香港参加亚洲人权论坛,与会代表来自中国大陆(杨松才系唯一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印度、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韩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尼泊尔等地。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亚洲人权委员会、香港廉政公署、香港立法会、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机构,杨松才在亚洲法律资源中心召开的研讨会上宣读论文“等臂原则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The Rule of Equal Arms and the Reform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Criminal Justice in China)。
-     2004年11月12-14日,在广州大厦举行“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第一次国际研讨会。参加人员包括丹麦人权研究所Hatla?Thelle教授、亚洲人权委员会Bijo律师、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法学院院长Yubaraj?Sangroula教授、尼泊尔加德满都最高法院出庭律师James?Tiga、香港大学法学院傅华伶教授及杨安妮、李季、杨世强、梁玉霞、龚向和、邓成明、中山大学教师、广大学生、杨松才、黄立、陈佑武、舒韔、秦巧玲等。本次国际研讨会的主要内容有:①听取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课题组关于前期调查工作的汇报;②针对这些汇报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③介绍尼泊尔、印度和香港在刑事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方面的有关情况;④进行学术交流。
-     2004年11月12日,在广州大学城举行了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挂牌仪式。由广大陈万鹏书记主持,中心成员、法学院领导、兄弟院校代表及中心国际友人参加。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专业人权研究机构,共有科研编制15人。著名法学家、享有“中国人权法第一人”美誉的李步云教授受聘担任该中心主任。
-     2004年11月5-12日,在广州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举办第一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讨班。研修班的教学内容十分丰富。既有人权研究中心的专家讲课,也安排了国内学者作专题讲座,受到了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
-     2004年10月,在广州大学,Lone?Lindholt博士和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博士等对即将开展的几个合作项目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在分别向双方的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以后,Lone?Lindholt博士代表丹麦人权研究所,李步云教授代表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包括2个项目:“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和“人权理论与实践”。参加人员有邓成明广大法学法学院邓成明院长及人中心黄立、陈佑武等。
-     2004年9月,杨松才在瑞典隆德大学举行人权教育与研究国际研讨会。中国(杨松才等4人)、丹麦、挪威、瑞典、美国等国的代表参会。这是一次高水平的人权教育与研究国际研讨会,海牙国际法院 大 法 官 Thomas Burgenthal教授出席了会议,杨松才在会上做了“律师的作用与被告人的权利保障”(The Lawyer’s Role and the Defender’s Rights Protection)专题发言并提交了论文。
-     2004年7-12月,经过半年的努力,《人权法学》教科书终于送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5年2月出版,它是广州大学第一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李步云负责对教材的全面审订,杨松才就国际部分进行了审稿。
-     2004年7月5-6日,在广州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举行“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预备会议。丹麦人权研究所Hatla?Thelle教授、广州市公检法的同志、广大邓成明、刘兴桂、李明、沈志民 杨松才、黄立、陈佑武参加。这是一次预备会议,目的是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对于开展“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这次会议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和丹麦人权研究所在广州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 2009317,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应邀赴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就“摒弃五个主义——新中国60年法制建设基本经验总结”作专题讲座。318,李先生对亚洲人权委员会进行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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