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论与实践研修班学习体会

   有机会参加这次人权理论研修班,首先要感谢上级领导,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和丹麦国家人权研究中心。学习期间能聆听李步云教授以及各位专家学者授课,收益很大,启发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我国从过去将人权视为资产阶级的专利,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到现在正式将人权写入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在思想解放和政治文明方面又有了一次质的飞跃,体现了在意识形态上对人权问题已与世界各国各民族达成了更多的更深层次的共识,这一共识将为中华民族带来更多的“福音”,谋求更多的权益,使我国的公民能分享更多的人类文明进步成果。从而生活的更快乐更健康。人权入宪标志着我国提出的“三个文明”建设真正进入了“以人为本”的新的发展阶段。

   
   
 

    二、对国内外人权的历史发展和演变有了新的了解,对人权的基本理论知识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人权的一些具体保障机制,内容等方面也都有了一定的理解。

    三、人权入宪,意识形态对人权问题的认可和明确,这必将对我国的立法、司法等方面都会产生极为深刻和深远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窗口和重要标志之一的监狱,也必将会面临许多新的体现人权发展要求的新课题,对这些新课题我认为只有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作为,理性的思考去做出积极的回答,如此,监狱的各项工作才能在新的发展时期对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体现时代的价值。如:监狱立法方面如何进一步的完善;在措施上进一步改进,在内容上如何进一步丰富等;如何帮助引导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回归人性等等方面都需要监狱进行认真的探索。

    四、几点建议

    1 、今后每年举办依次围绕监狱人权保障与发展的论坛,届时要求李步云教授及有关专家学者一起研讨。

    2 、适当的时候组织本期学习班的成员到丹麦等国家实地考察交流学习。


                                                                                   史子兴
2005.06.24
史子兴:番禺监狱副监狱长

 

版权所有©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