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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人权中心大事记 2006年3月9日,Hatla·Thelle女士在大学城和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就法律援助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2006年3月6日,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中心(NCHR)、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RWI)、丹麦人权研究所(DIHR)共同参与的2006年暑期刑事司法与人权保障高级研修班预备会议在广州大学城召开。会议上对此次研修班的时间安排、课程内容等相关方面做了具体安排。此次研修班研讨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权法前沿理论和最新发展,刑法理论与实践,刑事诉讼法修改及其展望等若干问题。 2006年3月3日,中心接待泰国香港人权学者访问人权中心,访问学者与中心成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学者们给予中心高度评价。 2006年1月15日-18日,由丹麦人权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北京金鼎律师事务所、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共同参与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广州会议在广州大学城顺利召开。丹麦方面首先通报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并且将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本项目的进行。进行了细致的任务分工,并且对问卷设计进行了讨论。邀请了尼泊尔专家教授如何开展田野调查,吸取经验。尼泊尔专家对调查问卷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06年1月10日,陈永亨校长与李毅处长来我中心调研陈校长对中心工作予以肯定,并就一些问题作了回应.李处长也就相关问题对中心的工作表达了意见和建议. 2005年11月15日,Lisa Stearns(挪威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于11月15日上午在大学城为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授课。 2005年10月26日,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在广州畔山酒店组织召开了“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丹麦人权研究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检察院、广东省律师协会、惠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廉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广州大学法学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松才副教授和黄立教授主持。与会代表畅所欲言,讨论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5年10月24日—25日,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全体成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和丹麦人权研究所代表联袂在广州畔山酒店举行“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平台会议。此次平台会议主要围绕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开展了充分的讨论,会议明确了四方在今后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课题最终形成《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以专家稿的形式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提供参考。 2005年10月17日,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刘志强副研究员会见了丹麦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Anne Louise Winslov女士等一行四人,会谈在丹麦驻中国大使馆举行。双方在愉快的气氛中交流了合作的意向,丹麦外交部并对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2005年10月15日—16日,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刘志强副研究员在北京昌平九华山庄参加“人权案例评述”第二次课题会议。会议由李步云教授主持,会议还邀请到瑞典专家Christina Johnson教授、中国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白桂梅教授及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办事处代理主任马耿(0tto Malmgren)先生与会,此外课题成员还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所、郑州大学和湖南大学法学院成员。会议主要听取专家Christina Johnson教授、白桂梅教授及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办事处代理主任马耿(0tto Malmgren)先生对“人权案例评述”课题研究意见,并与课题成员对课题选择案例的范围和来源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2005年9月15日—30日,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松才副教授应邀对丹麦人权研究所和挪威人权研究中心进行了学术访问。 2005年8月22日,人权中心杨松才在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与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洽谈研究合作,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总领事卡森先生对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已经有了相当了了解和关注。此次见面更加深了他对广大人权的认识。会谈是非正式的。 2005年8月18日,人权中心杨松才、黄立、刘志强、舒韔等在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与英国大使馆的代表刘明先生(音译)、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领事陆凯(音译)就人权与经济发展、环境与人权等问题交换了看法,双方就未来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 2005年7月27日,人权中心李步云、杨松才、黄立、刘志强、舒韔、万卉等在广州半岛游艇会酒店举行会谈。 2005年7月18日,在刘志强,舒韔,万卉等的主持下广州大学人权中心搬入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B楼。(广州大学整体搬迁进程) 2005年7月,在李步云教授的主持下,刘兴桂、黄立、沈志民、李明、梁玉霞、盛瑾、廖荣辉、刘顺龙、聂公佐等课题组成员完成司法部重点课题《人权法的若干理论问题》该课题是李步云教授在湖南大学时承担的司法部课题,但完成该课题则主要在广州大学。该课题主要是对人权法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以同名专著为结题形式。 2005年7月,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度重点课题《法律监督与公平正义》 2005年6月19日-24日,中心全体成员参与开办第二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广东省首届监狱系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修班)研修班的教学内容十分丰富,既有人权研究中心的专家讲课,也安排了国内学者作专题讲座,受到了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 2005年6月12日-19日,舒韔参加亚洲人权委员会所组织的“人权论坛”来自中国、韩国、泰国、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印度、越南、巴基斯坦以及阿尔巴尼亚等国的各个人权研究机构以及人权保护组织的20多名与会者,分享人权研究及保护心得,探讨具体人权问题的实质原因,并尝试性地提出改善意见。 2005年6月5日-7日,丹麦人权研究所所长Morten教授访问人权研究中心。6月6日上午,在广州大学召开座谈会。Morten所长对今后在更广泛的领域继续开展合作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会后,在畔山酒店举行了欢迎宴会。6月6日下午,Morten所长在大学城为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作了生动的演讲。 2005年6月,李莎教授此次来广州是参加一个重要的国际会议,并借此机会看望李步云老师。李老师向李莎教授介绍了到广州大学成立人权研究中心的目的,一年来开展人权研究和教育的基本情况,目前已经取得的成绩和社会影响。李莎教授在对李老师表示了由衷的钦佩和敬意后,也希望能够在挪威人权研究所和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合作方面作出努力。 2005年5月,李步云教授在长沙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专题采访。 2005年4月,广州大学开设“人权法”全校选修课开设这门课程的影响非常广泛,在《羊城晚报》和广州大学校内媒体对此作出报道后,新华社广东分社派遣了4名记者听李步云老师上课,并专题采访了李步云老师。 2005年4月2日,Lone·Lindholt、傅华伶、课题组全体成员参与《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后期工作检查会此次会议是项目结束前的最后一次工作检查。汇报工作情况,并对如何整理和统计田野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作了汇报。各组还汇报了准备写作的主要框架结构和风格,也谈到了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2005年3月,为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以保证实现本中心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人权研究中心的主要成员在从化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认真地研究和讨论了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包括组织机构及运作、专职人员的管理、兼职人员的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05年2月26日-27日,Hatla·Thelle和课题组全体成员参与《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中期工作检查会。此次中期检查会主要是检查项目开展半年来的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开展田野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以及调查的具体过程。各组的其他成员也汇报了在调查和研究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2005年2月21日-24日,杨松才访问北欧三国参加人权教育与研究研讨会。 2005年2月,李步云教授在北京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的专题采访。《人民日报》在2005年2月,以《敢开第一腔的学者》为题,以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这次采访的内容。这次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2004年12月24日,黄立教授参加广州市社会治安状况评估会。此次会议是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邀请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评估广州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探讨广州市公安工作的成绩和不足,为加强和改进广州市的社会治安献计献策。 2004年12月19日-20日,接待丹麦专家检查工作。LarsHedebo先生和Flemming先生受丹麦人权研究所的聘请来检查2004年度丹麦人权研究所在中国的合作项目和课题的开展情况。 2004年11月-12月,杨松才博士去香港参加学习。 2004年11月12日-14日,《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第一次国际研讨会,Hatla·Thelle、Bijo、Yubaraj·Sangroula、James·Tiga、傅华伶、杨安妮、李季、杨世强、梁玉霞、龚向和、邓成明、中山大学教生、广州大学教师、中心成员参与讨论会,广泛听取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课题组关于前期调查工作的汇报;针对这些汇报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介绍尼泊尔、印度和香港在刑事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方面的有关情况;进行学术交流。 2004年11月5日-12日,Hatla·Thelle和中心全体成员参与第一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研修班的教学内容十分丰富。既有人权研究中心的专家讲课,也安排了国内学者作专题讲座,受到了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 2004年10月,Lone·Lindholt、邓成明院长、李步云、杨松才、黄立、陈佑武参与讨论《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和《人权理论与实践》2个项目的合作内容、签订合作协议。Lone·Lindholt博士和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博士等对即将开展的几个合作项目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分别向双方的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以后,Lone·Lindholt博士代表丹麦人权研究所,李步云教授代表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 2004年7月5日-6日,召开《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预备会议,Hatla·Thelle、广州市公检法的同志,中心全体成员参与。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对于开展“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这次会议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和丹麦人权研究所在广州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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